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父亲不到场是否可以?
我和孩子父亲离婚了,现在想给孩子改名字,但孩子父亲不愿意配合到场。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给孩子改名字,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父亲不到场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的问题上,父亲不到场是否可行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姓名变更通常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在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给未成年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父亲不到场且没有经过他同意,公安机关通常不会办理更名手续。 不过,如果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他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根据法律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姓名变更事宜,不需要父母到场同意。此时,孩子可以自己前往相关部门申请改名字。综上所述,离婚后给孩子改名字父亲不到场是否可以,关键要看孩子的年龄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