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国家赔偿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之前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后来被证明是错判,现在想要申请刑事国家赔偿,但不知道申请赔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赔偿时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国家赔偿的时间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申请时间、处理时间等。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申请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从您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那一天开始算,有两年的时间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比如,您是在法院宣告无罪释放后,才知道自己被错误羁押,那么这个时间点就是起算点。如果超过了两年才去申请,可能会面临不被受理的风险。 其次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时间。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