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最近了解到有刑事赔偿这个说法,就挺好奇它到底涵盖哪些情况。我想知道在什么具体情形下可以申请刑事赔偿,又有哪些情况是不能获得刑事赔偿的。能不能给详细说说这个刑事赔偿范围具体都包括什么,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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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范围如下: 首先是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一是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情况。简单说,就是这人根本没犯罪迹象,却被拘留了。比如警察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就把人抓起来关了,这就可能构成错误拘留。 二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人家犯罪,却实施了逮捕行为。 三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就是后来发现之前判错了,人是无罪的,但之前的刑罚已经执行了一部分或全部,这种情况国家要赔偿。 四是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像通过暴力手段逼嫌疑人承认没犯的罪,造成身体损伤等就得赔偿。 五是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比如不该开枪的时候开枪了。 其次是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一是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例如没有合法依据就把人家财产封了、扣了等。 二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不过,也有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是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比如自己故意说谎导致被关或被判刑,国家不赔。 二是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是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相关概念: 刑事赔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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