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形,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析,主要涉及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等方面,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家赔偿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在刑事赔偿方面: -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例如,公民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编造虚假的犯罪事实并向司法机关供述,从而导致自己被羁押,这种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部分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规定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这些人被羁押的情况,国家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例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情形下,相关人员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比如,司法工作人员在下班期间,因个人恩怨对他人进行伤害,这种行为与行使职权无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例如,公民在羁押场所故意划伤自己,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取赔偿,这种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行政赔偿方面: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例如,行政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以个人身份实施的与职务无关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比如,公民在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的场所,因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自身受到伤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例如,在民事诉讼中,申请人错误地申请财产保全,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比如,申请人提供了错误的财产信息,导致法院执行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害后果的。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