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长期工只干了一个月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找工作时,跟老板说我是长期工,但实际上我只干了一个月就不想干了。我现在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有啥法律问题,也不知道老板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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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可能产生的后果。首先,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你和老板之间形成了一种劳动合同关系。当你谎称是长期工入职时,其实已经对老板构成了一定程度的欺诈。不过,这种欺诈是否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还得看具体情况。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其中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你谎称长期工,这显然违背了诚信原则。老板如果因为你的这个虚假陈述遭受了损失,比如重新招聘员工产生的费用、工作衔接不畅导致的业务损失等,理论上老板有权要求你赔偿这些损失。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层面来讲,虽然你谎称是长期工,但只要你实际提供了劳动,老板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你这一个月的工资。不过,如果老板能够证明你这种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害,公司也有可能依据内部的规章制度对你进行相应的处罚。 但是,如果没有给老板造成实际的损失,一般情况下,老板很难追究你的法律责任。不过,从道德层面讲,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可能会影响你的职业声誉。在未来找工作时,诚信是非常重要的品质,建议以后尽量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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