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干了半个月,说长期工作,能结算工资吗?
我找工作时跟老板说会长期干,但实际上只做了半个月就不想做了。我现在担心老板会以我没做满长期为由,不给我结算这半个月的工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拿到这半个月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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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使你只工作了半个月且最初表示会长期工作,你依然有权获得这半个月的工资结算。 在劳动关系中,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然你可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你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因为你工作时间短或者最初的表述而拒绝支付工资。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你只工作了半个月,同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情况,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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