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了一个月不做了能否拿到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干了一个月,现在不想继续做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这一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拿到应得的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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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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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劳动者做了一个月后不做了,通常是可以拿到工资的。这涉及到工资支付和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当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劳动价值的认可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方式和不得拖欠工资的义务。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一个月,就意味着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这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支付时间等内容。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实际的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工资。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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