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做满一定期限,没做满能领工资吗?
我入职一家公司时,公司说要做满三个月。可我做了一个半月,因为家里有事必须离职。我担心没做满三个月,公司不给我发这一个半月的工资,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领到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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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做满公司要求的期限,劳动者也是有权领取已工作期间工资的。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要求做满一定期限更多是一种服务期约定,但这并不能成为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理由。如果公司以没做满规定期限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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