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属哪一方?


在探讨三岁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保护等。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会主要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学习等各方面事务。 对于三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三岁孩子已超过两周岁,所以不适用“不满两周岁以母亲抚养为原则”这一规定。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哪一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首先是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是保障孩子生活和学习的基础。如果一方有稳定且较高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教育资源等,这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例如,一方有固定的工作,每月收入较高,能为孩子提供宽敞的居住环境、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另一方收入不稳定,甚至难以维持自身生活,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 其次是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意愿。抚养能力不仅包括经济能力,还包括照顾孩子的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工作非常繁忙,经常需要加班出差,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而另一方工作相对轻松,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辅导孩子学习等,那么后者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更有优势。同时,双方对抚养孩子的意愿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强烈希望抚养孩子,这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再者是孩子的生活环境。如果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那么法院一般会考虑维持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例如,孩子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和他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且在附近的幼儿园上学,如果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会让孩子产生不适应的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此予以考虑。 另外,父母双方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也会影响抚养权的归属。如果一方有不良的品德行为,如赌博、吸毒、暴力倾向等,这些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总之,对于三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