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在女方但男方带走了孩子该怎么办?
我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我,但孩子爸爸突然把孩子带走了,也不告诉我孩子在哪。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把孩子要回来,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我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来明确一下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当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时,意味着女方在法律上拥有与孩子共同生活并照顾孩子生活起居、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按照法院判决执行,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则有探望权。男方在未经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带走孩子,这种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女方的抚养权。 面对这种情况,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男方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男方将孩子送回。毕竟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是较为理想的方式,也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 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寻求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妇联等相关组织的帮助,由这些组织出面进行调解,促使男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孩子送回。 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或侵犯抚养权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女方的抚养权得以实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