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受伤在法律规定里算工伤吗?


上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咱们来了解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简单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说在工厂流水线工作时,被机器夹伤;办公室办公时,因办公设备故障受伤等。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提前到单位做上班前准备工作,如开启设备、整理工具时受伤;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受伤等情况。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维持公司秩序时被外来人员打伤。 四是患职业病的。这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患的尘肺病。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员工出差途中遭遇车祸受伤等。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比如下班路上被闯红灯的汽车撞到,且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在上班受伤也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故意犯罪的;二是醉酒或者吸毒的;三是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以,要确定上班受伤是否算工伤,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必要时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相关概念: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预备性工作:上班前为开展正式工作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如准备工具、开启设备等。 收尾性工作:下班后为结束当天工作而进行的清理、整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