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结婚又离婚了能有拆迁款吗


闺女结婚又离婚了是否能获得拆迁款,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户头分配的原则发放,并且离婚后闺女的户口仍然留在男方家中,那么从这个角度来说,闺女是有权获得相应份额的拆迁款的。例如当地政策规定按每户人头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款,只要闺女户口在该户内,就可以得到一份。 其次,如果补偿金是以房产与土地价值为核心,严格依据这些因素计算并支付。比如拆迁是针对房屋本身的价值进行补偿,若闺女对被拆迁的房屋不享有产权等权益,那么即便户口在,也可能无法得到补偿。比如房子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主要是基于房屋本身价值,闺女就没有份。 从法律依据来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离婚后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另外,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因该房屋拆迁获得的拆迁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拆迁,拆迁款就应在夫妻间合理分配。但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拆迁产生的拆迁款,通常归个人所有。 总之,具体某个闺女能否从拆迁中领取到补偿,关键在于当地详细的拆迁规定,以及闺女与被拆迁房屋、土地等的具体权益关系 。 相关概念: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简单说就是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员的身份认定,涉及到土地权益、经济收益分配等权利,认定标准各地会有差异。 民主议定程序: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处理涉及成员利益等重大事项时,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成员大会等方式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