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有哪六大不可不知的诉讼技巧?


在债务追讨的诉讼中,掌握一些关键的诉讼技巧能够提高胜诉的几率,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债务追讨不可不知的六大诉讼技巧。 第一,确保债权未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债权人要及时行使权利,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若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就可能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比如在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从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第二,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在债务追讨诉讼中,债权人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常见的证据包括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借条或借款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账记录可以证明款项的交付情况;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则可以对借款的事实进行补充证明。例如,若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交付的,要保留好转账凭证;若有证人见证借款过程,要让证人准备好相关证言。 第三,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管辖法院是指有权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起诉。比如,如果被告住所地较远,而合同履行地在债权人所在地,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这样可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第四,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债权人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如果发现债务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这样可以防止债务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确保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 第五,善于运用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令的程序相对简单、快捷,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例如,当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就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 第六,积极参与庭审。庭审是诉讼的重要环节,债权人要按时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在庭审中,要清晰、准确地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并对债务人的抗辩进行合理反驳。同时,要认真听取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尊重法律程序。通过积极参与庭审,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