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欺骗手段借钱后写了欠条但没还,算犯罪中止吗?
我之前用欺骗的方式向别人借了钱,之后给对方写了欠条,但一直没还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犯罪中止,我会不会因此被认定犯罪,心里一直很忐忑,希望能弄清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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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犯罪中止这个概念。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本来打算犯罪或者已经开始犯罪了,但是自己主动停下来,并且避免了不好的结果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在您所说的这种用欺骗手段借钱写了欠条却没还的情况,是否构成犯罪中止要具体分析。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借钱,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而是否能认定为犯罪中止,关键在于有没有主动放弃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写了欠条本身不能直接等同于犯罪中止。如果仅仅写了欠条,但是后续并没有积极主动地还钱,没有防止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这个犯罪结果的发生,通常是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的。
比如,张三以做生意为由骗李四借给他钱,写了欠条后一直不还,也没有主动弥补李四的损失,这种情况就很难认定为犯罪中止。只有当您主动还钱,让对方没有遭受财产损失,才可能符合犯罪中止的条件。所以,您这种没还钱的状态一般不符合犯罪中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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