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限额是怎样的?

我企业做了一笔非公益性捐赠,不太清楚在税务处理上,这笔捐赠的扣除标准限额是如何规定的。不知道是可以全额扣除,还是有一定的比例限制,也不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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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公益性捐赠,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或个人进行的并非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行为。在我国税法规定中,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不得扣除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才有扣除的相关规定,非公益性捐赠不在此范围内。 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同样没有非公益性捐赠扣除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非公益性捐赠不满足这些扣除条件。 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非公益性捐赠都不能享受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优惠政策。这主要是为了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同时保证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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