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于美术作品侵权的界定是怎样的?

我自己创作了一些美术作品,最近发现有人的作品和我的很像,我怀疑对方侵权了,但又不确定。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美术作品侵权是如何界定的,这样我才能判断对方是不是真的侵权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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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术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美术作品侵权的界定,主要是看是否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的行为,并且这种使用是否给著作权人带来了损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从法律上来说,美术作品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美术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判断是否构成美术作品侵权,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接触可能性,即侵权方是否有机会接触到被侵权的美术作品。比如,被侵权作品已经公开展览、发表,或者在一定范围内传播,那么侵权方就有可能接触到。二是实质性相似,这是判断侵权的关键。实质性相似不仅是指作品在外观上的相似,更重要的是在创意、表达、风格等方面的相似程度。一般会从作品的整体和主要部分进行对比,如果主要部分相似,那么就很可能构成实质性相似。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如果发现自己的美术作品被侵权,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作品原件、创作过程的资料、对方侵权作品等。然后可以与侵权方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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