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罪名是如何界定的?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在签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时候,用欺骗的办法把别人的钱或者东西弄到手。 要准确界定合同诈骗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是主体方面,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实施犯罪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这意味着犯罪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好好履行合同,而是想通过合同把对方的财物骗到手据为己有。比如,甲在与乙签订合同时,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却编造虚假的项目情况,骗取乙的货款后逃匿,这就体现了甲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需要存在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这些欺诈手段包括虚构事实,即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情况;隐瞒真相,也就是故意不透露真实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多样,如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这些情形进行了明确列举。 最后是客体方面,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市场经济是靠合同来规范交易行为和保障交易安全的,合同诈骗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使得人们对合同的信任度降低。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因为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或者纠纷,就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有些可能只是一般的合同违约行为,违约方可能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而不是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区分合同诈骗罪和合同违约行为的关键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如果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判断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