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肇事逃逸的情形是如何定义的?

我开车的时候和别的车有点小刮蹭,当时没在意就直接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很疑惑,不太清楚到底什么样的情况算肇事逃逸,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定义肇事逃逸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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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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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通俗来讲,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让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还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定义肇事逃逸情形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肇事逃逸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种是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比如,张三在发生碰撞事故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没有停车处理,而是直接开车跑了,这就是典型的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肇事逃逸行为。 另一种是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例如,李四在撞车后,由于害怕受到法律制裁,不敢留在现场,于是弃车离开,并躲起来不让人找到。这种情况同样属于肇事逃逸。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列举了一些应认定为肇事逃逸的情形。比如,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肇事逃逸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肇事后逃逸的;严重超载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这些情形都体现了行为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在实际判断是否构成肇事逃逸时,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如果只是因为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等原因而暂时离开现场,之后又主动归案并配合处理的,一般不认定为肇事逃逸。总之,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大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持冷静,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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