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制的定义是什么?
我打官司一审输了,准备上诉。朋友说我国是二审终审制,我不太明白这是啥意思。这二审终审制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它有啥作用和意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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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简单来说,它指的是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里,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当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时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些法律条文为二审终审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审终审制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可以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机会通过上诉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案件得到更公正的处理。另一方面,它也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如果一个案件可以无限制地进行上诉和审理,会导致司法资源的过度消耗,也会使当事人陷入长期的诉讼中,增加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不过,二审终审制也有一些特殊的例外情况。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为它已经是最高层级的法院,不存在再上诉的情况。此外,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上诉。这些特殊规定是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来设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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