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名词解释是什么?
我之前遭遇了一场医疗事故,医院那边说可能是三级医疗事故。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我想了解下三级医疗事故具体是怎么定义的,它和其他等级的医疗事故有什么区别,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解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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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在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失,对患者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还没有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三级医疗事故又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是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是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判断是否属于三级医疗事故,需要依据专业的医学鉴定。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通常会由专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来进行鉴定,他们会根据患者的症状、检查结果、治疗过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被鉴定为三级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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