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医疗事故三级是指哪些情况?
我家宝宝之前在医院治疗时好像出了点问题,听说医疗事故有分级,我想了解下婴儿医疗事故三级具体是指哪些情况,心里也好有个底,看看宝宝这算不算是三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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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医疗事故三级是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概念,下面来详细解释它的含义以及所包含的情况。 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其中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对于婴儿医疗事故三级,又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婴儿因为医疗事故导致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期等情况。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比如,婴儿因事故造成面部重度毁容等。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像婴儿的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56dBHL等情况。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婴儿的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等。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比如,婴儿的拔除健康恒牙等情况。 如果怀疑婴儿遭遇了医疗事故,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如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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