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有问题。现在身体恢复得也不好,我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但不太清楚三级医疗事故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具体哪些情况属于三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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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三级医疗事故又细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指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甲状旁腺功能重度损害等。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像面部重度毁容;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功能障碍等情况。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比如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伴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开胸探查或开腹探查术后。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边缘智能;发声及言语困难等。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如拔除健康恒牙;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等。 在判断是否属于三级医疗事故时,需要依据专业的医疗鉴定,并结合上述标准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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