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定义标准是什么?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看病,治疗后情况感觉没好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是不是遇到医疗事故了,但不太清楚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它的标准是啥样的,所以想了解一下,看看我家人这情况符不符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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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在该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需要有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医务人员也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就好比一家正规的医院,里面的医生护士都有合法的行医执照。这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明确了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的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这就属于违法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再者,要有过失行为。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患者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比如,医生没有仔细查看患者的过敏史就用药,导致患者过敏,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最后,必须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种损害后果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并且该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身体损害是因为医生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从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到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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