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计算?

我家房子拆迁,补偿款一直没拿到合适的数额。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道拆迁补偿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又该怎么计算这个时间。怕错过时间没法维权,想了解清楚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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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补偿款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间去起诉,对方一旦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就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拆迁补偿款诉讼时效的计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那么诉讼时效从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例如,协议约定在2025年1月1日支付补偿款,但拆迁方没有按时支付,那么被拆迁方从2025年1月2日起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诉讼时效就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到2028年1月1日止。 如果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方一直不知道自己的补偿权益,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比较复杂。一般来说,从被拆迁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拆迁行为以及补偿权益存在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被拆迁方在2025年3月才得知自己的房屋被拆迁且应该获得补偿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5年3月开始计算三年。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中止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被拆迁方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多次向拆迁方要求支付补偿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最后一次要求支付时重新计算三年。 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被拆迁方无法向法院起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剩余的时间。 总之,在涉及拆迁补偿款的纠纷中,被拆迁方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诉讼时效的计算和适用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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