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房如何办理房地产证,能否转让?
我家的房子拆迁了,分了套赔偿房。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去办理房地产证,也不清楚这房子能不能转让。万一之后我有转让的需求,却因为不了解规则办不了手续就麻烦了。想问问懂行的,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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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房通常指的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办理房地产证的流程以及能否转让的问题。 首先,关于拆迁赔偿房办理房地产证的流程。一般来说,第一步是要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需要在房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将相关资料报送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这一步就像是给房子建立一个‘身份档案’,为后续办理房产证打下基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步,被拆迁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包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身份证明、房屋测绘报告等。这些材料是证明您对该房屋拥有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三步,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为您办理房地产证。整个办理过程可能会因为地区差异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流程是相似的。 接下来,说说拆迁赔偿房能否转让的问题。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拆迁赔偿房已经取得了房地产证,并且不属于限制交易的类型,那么原则上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如果该房屋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还处于限制转让期内,那么就不能转让。有些地方规定,拆迁赔偿房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5年)不得上市交易,这是为了保障拆迁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投机炒房行为。 另外,如果拆迁赔偿房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转让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这是因为划拨土地是政府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的,而转让房屋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所以需要补缴相应的费用。总之,在考虑转让拆迁赔偿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房屋的具体情况,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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