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我离职了,听说能拿双倍工资,但不知道该怎么算。我每月工资不固定,有基本工资和提成。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双倍工资具体怎么计算,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全部收入算,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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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倍工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双倍工资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和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来说,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为标准确定,而不是以基本工资或者实发工资来计算。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工资构成中有基本工资、提成等,那么计算双倍工资时应该将这些都涵盖在内。 计算双倍工资的起始时间,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您是2024年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4年2月1日起,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 计算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日或者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您在用人单位工作了10个月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您9个月的双倍工资(从第2个月到第10个月)。如果工作超过了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计算双倍工资。 此外,如果在计算过程中遇到工资发放形式比较复杂的情况,比如存在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在确定计算基数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断。一般来说,固定发放的项目都应计入计算基数,但临时性的、一次性的收入可能不计入。 若与用人单位就双倍工资的计算和支付产生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收入情况的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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