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经营性质的房屋却按照住宅房屋标准补偿该怎么办?


当拆除经营性质的房屋却按照住宅房屋标准补偿时,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经营性质房屋和住宅房屋在拆迁补偿上是存在区别的。经营性质的房屋,因为其用于商业经营,会产生经营收益,所以在拆迁补偿中,除了像住宅房屋那样对房屋本身价值进行补偿外,还会有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额外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遇到了按住宅标准补偿经营性质房屋的情况,您第一步可以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您要向拆迁方说明您房屋的经营性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经营流水等,以此来证明您的房屋是用于经营的,应按照经营性质房屋的标准进行补偿。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若与拆迁方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您可以以拆迁方的补偿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为由,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对您的房屋进行评估和补偿。 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仍不能让您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您可以以拆迁方的补偿决定违法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房屋是经营性质的,以及拆迁方按照住宅标准补偿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在面对拆除经营性质房屋却按住宅标准补偿的情况时,您要积极主动地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能得到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