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家窑征地开工了是否不给补偿?
我家在邓家窑,现在这边征地已经开工了,但是到现在都没给我们补偿。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合理吗,征地开工了难道就可以不给补偿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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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征地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征地开工后不给补偿这种情况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合法的征地行为,被征地农民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征收土地需要经过一系列合法的程序,其中就包括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在未完成补偿安置工作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被征地农民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征地部门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补偿款。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此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补偿问题。 总之,征地开工后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这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被征地农民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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