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未补偿就施工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征地未补偿就施工的情况,首先要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而且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 面对这种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立即叫停施工。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说明暂停施工的必要性,同时向相关部门致函,强调在补偿事项未妥善解决前禁止继续施工。这是为了防止施工进一步进行导致损失扩大。 第二,联络地方政府。与当地行政机构及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向他们说明情况,请求介入处理,直至补偿事宜得到妥善解决。政府部门有责任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咨询法律援助。寻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合法的处理方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维权方案。 第四,收集相关证据。在施工过程中,尽可能收集一切有利证明材料,比如影像资料、文件记载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第五,查验施工许可证。查看施工方是否有合法的施工许可证,如果施工许可证存在瑕疵或违规情形,也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要是对补偿、安置标准存疑,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作出裁决。若建设单位未获得施工许可证或故意逃避办理而擅自施工,发证机关有权勒令停工并可能予以处罚。 相关概念: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