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未补偿就施工是否合法?
我家土地被政府征了,可还没给我们补偿,政府就开始施工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政府这么做合不合法,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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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未补偿就施工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为你详细分析。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政府征地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补偿的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不会因为土地被征收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明确了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有先进行补偿的义务。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进一步强调了先补偿后实施相关建设活动的原则。 在政府征地未补偿就施工的情况下,被征地者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先给予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该征地行为进行审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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