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改扩建期间是否计提折旧?
我公司有一批固定资产正在进行改扩建,不清楚在这个期间要不要对这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果计提,怕不符合规定;如果不计提,又担心后续会有财务风险。所以想问问,按照法律规定,固定资产改扩建期间到底需不需要计提折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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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固定资产改扩建期间是否计提折旧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固定资产折旧,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因为使用、时间推移等原因而损耗的那部分价值,逐步分摊到它所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会计期间。就好比一台机器,随着使用它会慢慢变旧,价值也会降低,这降低的价值就需要通过折旧的方式在使用它创造收益的时间段里体现出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同时,该准则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也就是说,当固定资产处于改扩建期间,因为它停止了正常的使用,并且其账面价值已经转入了在建工程,在这个阶段是不需要计提折旧的。等到改扩建完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把它重新确认为固定资产后,再根据新确定的折旧方法以及这一固定资产还能使用的寿命来计提折旧。 举个例子,一家企业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在改扩建期间,这条生产线停止生产,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此时就不用对这条生产线计提折旧。当改扩建完成,生产线重新投入使用,企业就需要按照新的情况来计提折旧。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在不同阶段的实际价值和企业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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