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行人事故赔偿责任应当如何确定?


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确定赔偿责任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 首先,需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赔偿责任则是在确定事故责任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在确定赔偿责任时,第一步会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来判断事故中各方的过错情况。如果行人没有过错,比如行人是在人行横道内正常行走,机动车一方就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行人存在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等过错行为,那么会根据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例如,行人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会降低,但仍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在与行人的事故中,按照法律规定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行人这一相对弱势一方的保护。不过,如果事故是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比如行人故意碰瓷,那么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机动车通常都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确定赔偿责任后,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三者险或者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就由机动车一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总之,机动车与行人事故赔偿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事故各方的过错情况、法律规定以及保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在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以确保赔偿责任能够得到合理、公正的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