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怎么确定?


在探讨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概念。摄影作品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摄影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则主要是通过使用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当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等方式使用摄影作品时,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我国《著作权法》有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首先,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实际损失可以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减少的收入,比如原本可以通过授权该摄影作品获得的许可费用,因侵权行为而未能实现;也可以是为了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等。例如,摄影师原本与一家广告公司谈好以五千元的价格授权使用其摄影作品,但因侵权行为导致该合作泡汤,那么这五千元就可以作为实际损失的一部分。 其次,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就可以考虑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指侵权人通过使用侵权摄影作品所获得的利益。比如侵权人将摄影作品用于商业广告,通过该广告获得了十万元的利润,那么这十万元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当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都难以确定时,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权利使用费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该摄影作品所需支付的费用。可以参考市场上类似摄影作品的授权费用来确定。 此外,如果侵权人是故意侵犯著作权,并且情节严重,法院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这是对故意侵权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旨在加大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权利人应当尽可能收集与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等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