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中,残疾辅助器具费是受害人因伤致残,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对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致害人有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的义务。 在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具体标准时,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器具的类型,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残情况来选择合适的辅助器具。比如,腿部残疾可能需要轮椅、拐杖等;上肢残疾可能需要假肢等。不同类型的辅助器具价格差异较大。 其次是合理的配置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这里的“普通适用”是指该器具能够起到功能补偿作用,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比如轮椅,不需要选择过于豪华、功能过于复杂的,但要保证其质量可靠、能满足基本使用需求。 另外,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也是重要因素。辅助器具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到了一定时间需要更换。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也可以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来确定。一般来说,配制机构会根据器具的材质、使用频率等因素给出专业的建议。例如假肢,根据不同的材质和使用情况,可能每隔几年就需要更换一次。 在实际操作中,受害人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证明、购买发票等,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双方也可以就费用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交通事故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以确保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生产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