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办理有哪些规定?


在德州市办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有一系列详细且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逐一介绍。 首先,关于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条件。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这是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和承担相应责任的资金基础。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这是为了确保公司的管理层具备良好的品行和专业能力,能够合法、规范地经营保安服务业务。第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比如涉及安全评估、技术防范等专业领域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第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公司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如保安服装、安保器械、监控设备等,以保障保安服务的正常开展。第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完善的制度是公司规范运营的保障,能够确保保安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关于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流程。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收到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后,关于申请设立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总之,在德州市办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需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申请和办理,确保符合各项条件和要求,以顺利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