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快处和交警处理有什么区别?
前几天我开车和别人撞了,朋友 说可以事故快处,但我又觉得让交警处理更稳妥。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它们在处理流程、适用情况、处理结果等方面都有什么区别,到底选哪种方式更好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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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快处和交警处理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同的处理方式,二者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是适用情况。事故快处主要适用于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也就是没有人员伤亡,而且车辆可以继续移动的情况。比如两车发生轻微的刮擦,车身只有小面积的凹陷或划痕,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而交警处理适用的范围更广,除了轻微事故外,对于有人员伤亡、车辆严重受损无法移动,或者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事故,都需要交警来处理。
其次是处理流程。事故快处流程相对简便快捷。当事人在现场拍照固定证据后,迅速撤离现场,然后可以通过相关的手机应用程序或者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双方需要填写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明确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事故经过和责任划分等内容。之后,各自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而交警处理的流程较为复杂。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包括测量事故现场的痕迹、拍摄现场照片、询问当事人和证人等。还会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在勘查和调查结束后,交警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