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总是搞不清楚行为犯和结果犯。想知道它们到底有啥区别,在实际的法律案例中,是怎么去判断一个犯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的呢?希望能得到通俗易懂的解释。
展开


行为犯和结果犯是刑法学中对犯罪类型的一种分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为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不论犯罪结果是否发生,都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类型。简单来说,只要你做了法律禁止的那个行为,就算犯罪成功了,结果如何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诬告陷害罪,只要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就构成此罪,并不要求实际上他人真的受到了刑事追究这个结果。 而结果犯则不同,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犯罪行为,还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类型。也就是说,光有行为还不行,得有特定的结果出现,犯罪才算完成。比如,在故意伤害罪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的结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既遂。如果只是实施了伤害行为,但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可能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既遂。 从两者的构成要件来看,行为犯的核心在于行为本身的实施,行为实施完毕犯罪即既遂;而结果犯的构成除了行为之外,还强调结果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犯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关键看刑法条文的具体规定。有些条文明确规定了以特定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既遂的条件,那就是结果犯;而有些条文只强调行为的实施,不要求特定结果,那就是行为犯。 此外,两者在处罚方面也可能存在差异。一般来说,结果犯因为造成了实际的危害结果,处罚可能相对较重;而行为犯虽然没有实际结果,但因其行为本身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