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商标和假冒商标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领域,仿冒商标和假冒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表现形式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仿冒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简单来讲,就是用一个和别人商标很像的标识来误导消费者。比如市场上有些饮料的包装和知名品牌饮料很相似,商标也只有细微差别,这就可能构成仿冒商标。而假冒商标则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也就是说,直接使用和别人一模一样的商标来生产销售商品。 在表现形式方面,仿冒商标强调的是“近似”,它可能在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组合等方面与注册商标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并非完全相同。而假冒商标则是“相同”,是对注册商标的原样复制。 从法律责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对于仿冒商标的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而对于假冒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