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犯罪所得之物与犯罪对象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最近在看一些法律案例,发现犯罪所得之物和犯罪对象这两个概念经常被提及,但不太清楚它们的具体区别。比如在盗窃案中,被盗物品属于犯罪所得之物还是犯罪对象?如果一个人用非法所得购买房产,这个房产又该如何认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展开 view-more
  • #犯罪所得
  • #犯罪对象
  • #刑法
  • #法律解释
  • #财产追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犯罪所得之物与犯罪对象是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法律性质和认定标准上有明显区别。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客体,也就是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具体人或物。例如,在盗窃案中,被盗物品就是犯罪对象,因为它是盗窃行为直接侵害的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的规定,犯罪对象是构成犯罪的基本要素之一。 犯罪所得之物则是指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得的财物或利益。它强调的是犯罪行为的非法获利,而不是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客体。例如,如果一个人通过诈骗获得了一笔钱,这笔钱就是犯罪所得之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所得之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区分犯罪所得之物和犯罪对象非常重要。以盗窃案为例,被盗物品是犯罪对象,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将赃物变卖后获得的钱款,则属于犯罪所得之物。如果犯罪嫌疑人用非法所得购买房产,该房产也应当被认定为犯罪所得之物,依法予以追缴。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所得之物和犯罪对象的认定不仅影响案件的定性,还关系到后续的财产处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