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打算买套房子,在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让交一笔钱,说是定金或者订金。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区别,交了之后会不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要是最后我不想买了,这笔钱能不能退回来?所以想了解下房地产买卖中定金和订金到底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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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买卖中,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在法律层面却有着显著的区别。 首先来解释一下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比如,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支付定金购买房屋,若购房者最终反悔不买,那么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若开发商违约不卖该房屋,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而订金则有所不同。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订金不具备定金的担保性质,其作用主要是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支持。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支付了订金后不想购买房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订金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例如,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了订金后改变主意,不想购买该房屋,开发商一般应将订金退还。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在房地产买卖中有着本质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作用且有罚则,而订金更多是预付款性质。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一定要仔细分辨合同中是定金还是订金,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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