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它们都是实刑吗?
最近对法律方面的知识比较关注,想弄清楚拘役和有期徒刑具体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还有它们是不是都算实刑。自己在生活中偶尔听说这两个词,但一直不太明白其中的差别,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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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说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适用对象方面:有期徒刑适用范围更广,既可以用于罪行重的犯罪分子,也能用于罪行轻的;而拘役只能适用于罪行比较轻的犯罪分子。打个比方,一个人犯罪情节严重,那可能就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要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就会面临拘役。 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人,会在监狱或者其他劳改场所服刑;拘役则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比如,在本地的看守所之类的地方。 期限不同:有期徒刑期限较长,一般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遇到一些特殊法定情况,还能延长到15年以上25年以下;拘役期限就短很多,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待遇也有差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只要有劳动能力,都得参加无偿劳动来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每月能回家一到两天,参加劳动的还能得到一些报酬。 法律后果不一样: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要是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通常不算累犯(除了一些特殊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 。 接下来讲讲实刑。实刑就是要限制罪犯人身自由,实实在在地在一定场所服刑的刑罚。拘役和有期徒刑都属于实刑,因为被判处这两种刑罚的罪犯,都会被限制人身自由,在相应场所服刑。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五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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