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场纠纷中遇到了损失相关的问题,不太清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到底怎么区分。比如我因为对方的过错,物品直接损坏了,这肯定是损失,但因为物品损坏导致我后续一些业务没做成,少赚了钱,这算哪种损失呢?想了解下它们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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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法律中对于损失类型的一种划分,它们在概念、范围和赔偿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直接损失指的是因侵权行为或者违约行为等直接造成的现有财产的减少或者灭失。简单来说,就是那些直接能看到、能算出来的损失。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撞坏了,修理车辆所花费的费用就是直接损失;在合同违约中,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重新购买合格货物所多支出的费用也是直接损失。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里的财产损失很多时候指的就是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则是指由于直接损失而引起的可得利益的丧失。它不是当下已经实实在在减少的财产,而是如果没有侵权或违约行为,本来可以获得的利益。例如,因为车辆被撞坏送去修理,导致车主在修理期间无法使用车辆进行运输业务,从而损失的运输收入就是间接损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违约造成的间接损失也有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赔偿方面,直接损失一般是必须要赔偿的,赔偿的金额相对比较容易确定。而间接损失的赔偿相对复杂一些,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是否具有可预见性、因果关系的紧密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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