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我最近参与了一些涉及担保的业务,对方要求我提供质押反担保。我不太清楚质押反担保都有哪些措施,以及具体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担心自己操作不当会带来风险,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内容,好确保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质押反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质押反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手段,在很多经济活动中都会用到。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质押反担保措施及操作程序。 首先,解释一下质押反担保的概念。质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简单来说,就是当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通过质押反担保来保障自己能从债务人那里获得相应的补偿。 质押反担保的措施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比如,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汽车、机器设备等动产交给担保人,作为反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权利质押则是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常见的权利质押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等。例如,债务人持有某公司的股权,就可以将该股权质押给担保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接下来是质押反担保的操作程序。 第一步是签订质押反担保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等内容。 第二步是交付质押财产。如果是动产质押,出质人要将质押的动产交付给质权人占有。对于权利质押,有些需要进行登记,比如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三步是实现质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总之,质押反担保在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