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离婚有什么程序?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办理离婚,但完全不清楚具体程序。是直接去民政局就行,还是有其他步骤?需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了解一下完整的离婚办理程序,以免到时候手忙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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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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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通常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首先,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里的证件和材料一般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然后,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最后,审查和登记(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大致如下:第一步,起诉。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中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第二步,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第三步,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也可以由法院主持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步,审理和判决。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程序要求。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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