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我想了解一下诋毁商誉行为和诽谤罪的区别。我在商业活动中,遇到有人恶意说我们公司的坏话,影响了公司声誉,我不太确定这算诋毁商誉行为还是构成诽谤罪,所以想知道这两者具体有哪些不同。
展开 view-more
  • #商誉诽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诋毁商誉行为与诽谤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它们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定义和性质不同。诋毁商誉行为,通常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削弱其市场竞争力的行为。这主要是一种违反市场竞争规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 从行为主体来看,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一般是经营者,也就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他们实施该行为往往是为了在商业竞争中获取不正当利益。而诽谤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行为对象方面,诋毁商誉行为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经营者或者其商品、服务。比如甲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恶意诋毁乙公司的产品质量。而诽谤罪的对象是自然人,主要针对他人的名誉权进行侵害。 从行为方式来讲,虽然两者都有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的情况,但诋毁商誉行为主要是围绕商业领域的信息进行传播,比如虚假宣传竞争对手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服务不好等。而诽谤罪传播的虚假事实更多地涉及他人的品德、作风、能力等个人方面的内容。 法律依据方面,对于诋毁商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如果构成诋毁商誉行为,相关经营者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等。对于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般来说,诽谤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比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总之,诋毁商誉行为和诽谤罪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生活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行为的性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