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总是搞不清楚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我想知道它们具体的区别是什么,在实际的法律应用中又有什么不同呢?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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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行为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诸多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当事人通过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希望产生某种法律上的后果。比如签订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而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也就是说,不管当事人有没有想要产生法律后果的想法,只要实施了这个行为,法律就会规定产生相应的后果。例如创作作品,作者创作作品时可能只是单纯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并没有刻意去想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但根据法律规定,作者自作品创作完成时就自动取得著作权。 从构成要件上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意思表示就是行为人把内心想要发生法律效果的意思表达出来,而且这个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比如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那么这个法律行为可能会被撤销。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它更看重的是行为本身。只要实施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关系不大。 在法律后果方面,法律行为的后果是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律就会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而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事人不能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来改变。比如无因管理行为,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管理他人事务,法律就直接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行为能力要求上,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同年龄段和精神状态的人,其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同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实施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行为,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儿童创作了一幅画,同样可以取得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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