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和高信誉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驰名商标和高信誉商标是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两类商标,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驰名商标和高信誉商标。驰名商标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以及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简单来说,驰名商标就是在市场上有很高知名度,被很多人知道的商标。 而高信誉商标强调的是商标在市场中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虽然目前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高信誉商标给出确切定义,但它主要是基于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家的商业道德、消费者的评价等多方面形成的一种市场认可。 在认定方面,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较为明确。《商标法》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相比之下,高信誉商标的认定通常依赖于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机构,或者是市场的综合评价。其认定并没有一个统一、严格的法定程序,更多的是基于市场的反馈和口碑。 从保护力度来看,驰名商标受到的保护更为广泛和有力。《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也就是说,即使是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他人也不能随意使用与驰名商标相似的标识。 而高信誉商标虽然也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主要是基于其良好的市场信誉,在遇到侵权等情况时,更多地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其保护范围和力度相对驰名商标来说要小一些。 在市场影响力方面,驰名商标由于其广泛的知晓度,往往具有更高的市场价值和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它能够帮助企业在市场中快速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扩大市场份额。高信誉商标则侧重于以良好的信誉吸引消费者,虽然其知名度可能不如驰名商标那么高,但在特定的消费群体和市场领域中也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忠诚度。 综上所述,驰名商标和高信誉商标在定义、认定、保护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企业在进行商标战略规划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市场定位,合理选择和培育适合自己的商标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