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是金融领域中两类重要的犯罪类型,二者有明显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指的是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事危害国家对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管理的活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金融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主观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例如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行为人可能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等原因导致犯罪,存在过失的情况。而金融诈骗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像集资诈骗罪,行为人就是故意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资金。 从行为表现上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行为主要是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干扰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比如伪造货币罪,行为人伪造货币的行为会严重破坏国家的货币管理秩序;再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的行为,会对金融市场的准入和监管秩序造成破坏。金融诈骗罪的行为则侧重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或金融机构信用。例如贷款诈骗罪,犯罪人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法律后果上,二者也有差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都有明确的量刑规定。一般而言,金融诈骗罪由于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和对公私财物的直接侵害,处罚相对较重。以伪造货币罪和集资诈骗罪为例,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集资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在概念、主观方面、行为表现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准确区分这两类犯罪,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保障公私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