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相关的事情,涉及到债务人和共同债务人。我不太清楚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到底有啥不同,比如在承担责任方面、法律规定方面等,想弄明白这两者的区别,以便更好地处理我的债务问题。
展开 view-more
  • #债务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理解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的区别之前,我们先来分别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 连带债务人指的是在债务关系中,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而被要求的债务人不能以其他债务人也有责任为由拒绝。当一个连带债务人偿还了全部债务后,他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他们应当承担的份额。 共同债务人则是多个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或法律事实,对同一债务负有共同的偿还义务。与连带债务人不同的是,债权人一般需要按照各个共同债务人应承担的份额,分别要求他们偿还债务。 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详细分析两者的区别。 首先是责任承担方式。连带债务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向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例如,甲、乙、丙作为连带债务人欠丁 100 万元,丁可以要求甲偿还 100 万元,甲不能拒绝。而共同债务人承担的是按份责任,债权人通常只能按照每个债务人应承担的份额要求偿还。比如,甲、乙、丙作为共同债务人欠丁 100 万元,约定甲承担 30 万元,乙承担 30 万元,丙承担 40 万元,那么丁只能分别要求甲偿还 30 万元、乙偿还 30 万元、丙偿还 40 万元。 其次是内部追偿权。连带债务人在偿还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有权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共同债务人之间一般不存在这种追偿关系,因为他们是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责任。 再者是诉讼主体地位。在诉讼中,债权人起诉连带债务人时,可以将所有连带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也可以只起诉其中部分连带债务人。而对于共同债务人,债权人通常需要分别起诉各个债务人,要求他们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责任。 最后是债务发生原因。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较为多样,可以基于法律规定,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多个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债务一般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原因产生,如共同购买商品所产生的债务。 综上所述,连带债务人与共同债务人在责任承担方式、内部追偿权、诉讼主体地位和债务发生原因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的债务纠纷中,准确区分两者,对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债务人正确履行义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