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超出面积有什么国家规定?
我家自建了一套房屋,结果建完发现超出面积了。我不太清楚国家针对自建房屋超出面积这一块有啥规定,超出后会面临怎样的处理,会不会被强制拆除之类的,所以想了解下相关的国家规定。
展开


自建房屋超出面积的情况在现实中较为常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国家对此的相关规定。 首先,要明确农村和城市自建房屋在土地性质和管理规定上有很大不同。在农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每个地方对于宅基地面积都有具体的标准,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一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如果村民自建房屋超出了当地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能面临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超面积情况,很多地方会采取较为人性化的处理。比如,按照当地规定补办相关手续,补交一定的费用后,将超出部分面积予以合法认定。这种方式既考虑了历史情况,又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新审批的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所以,新的违规超面积建筑,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甚至拆除超出部分。 在城市,自建房屋要遵循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未经许可自建房屋超出规划面积,属于违法建设。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